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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人安全三要三不原則

行人死傷事故屢屢發生,根據臺北市交通警察大隊統計,今年1至9月底,臺北市各車種死亡人數,最高為行人26人(占48.1%),看似危險性很高的機車22人(占40.7%)也低於行人,行人安全重要性不言而喻。
南港區110年10月下旬發生1件行人於違規穿越車道時發生嚴重事故,當時夜間天雨路滑視野不佳屬於容易發生交通事故的情境,此時行人如果沒有危機意識,甚至違規穿越道路,是非常危險的事情;南港分局交通安全宣導團積極至全聯福利中心、里辦公處深化民眾行的安全常識。
南港分局呼籲行人應遵守三要三不原則「要穿亮系衣服、要走行人穿越道及人行道、過馬路要左右察看;不違規穿越馬路、不低頭走路、不靠近大型車」,隨時隨地遵守交通標誌、標線、號誌指示或警察指揮,注意周遭人車動態,在人行道上行走,如果沒有人行道,應靠邊行走,也請駕駛人行經路口請暫停讓行人先行;南港分局持續加強行人違規勸導及告發,以降低事故傷亡,保障市民安全。
leo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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